為貫徹落實山西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相關要求,認真落實廳黨組關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1月30日,省廳下發通知,全省公路水運建設項目原則上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復(開)工或組織已返鄉的農民工返回施工現場。
通知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放在工作首位。要進一步深刻認識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強化風險意識和責任擔當,認真履行相關職責,配合做好聯防聯控聯治工作。二是密切關注疫情動態,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積極了解最新疫情動態,及時準確將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和要求,傳達到每一個建設項目參建單位、在建工地和參建者,確保防控全覆蓋。三是嚴格落實屬地、行業監管責任。要以疫情防控工作為中心,全力配合屬地政府,落實屬地政府和廳防控領導組有關工作要求,在建工程項目疫情的摸排、防控要精確到人,做到統一部署、統一調度、統一監管。四是制定復開工預案,為首季“開門紅”奠定基礎。要結合疫情防控形勢,貫徹全省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和省政府工作安排,落實省廳轉型項目年度專題會議要求,圍繞一季度“開門紅”工作,調整細化工作計劃,確保工作不停擺、不耽誤。續建項目要加強溝通協調,加快推動土地等制約工程建設各類手續辦理,做好材料、人員、機械等準備工作,具備條件后盡快復工;新開項目要加快完善制度建設,推進項目公司組建、施工圖設計、監理招標等前期工作,組織開展“一室兩區三場”和“三通一平”建設,加快征地測量放線,協助地方政府開展征遷工作。 各單位要針對建設項目從業人員流動性大、異地務工人員多的特點,采取嚴密的復(開)工應對措施,根據疫情變化,制定周密的復(開)工預案,合理安排部署復(開)工安全管控,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疫情監測,強化工地飲食、環境衛生管理,建立疫情報告臺賬、從業人員每日體溫檢測和考勤登記制度,明確應急處置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不予復(開)工。五是嚴格人員和工地封閉管理。嚴格落實實名制,及時掌握人員動態信息,加強在晉人員及其探親親屬的排查和登記,保證人員生活供給。防控期間,用人單位不準私招亂雇零散工和無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人員進場后,建立健康檔案,組織個人防護培訓,配備體溫檢測儀和防疫防護用品,每日不少于兩次體溫檢測,并做好記錄;嚴格落實施工現場和生活區環境消毒制度,嚴格管控人員出入,實施封閉管理;設立專職衛生員,發揮監督檢查的作用,督促從業人員佩戴口罩作業;專車或包車運送勞務人員上下班。各項目法人要提前與當地衛生部門協商,明確收治醫院,一旦發現疑似疫情人員或來往疫區人員,要第一時間隔離觀察,及時送醫診治,并對密切接觸者采取防護措施,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處置。六是做好當前安全防范工作,嚴控安全生產風險。要密切關注疫情防控和氣候變化特點,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極端不利因素,扎實做好安全生產重大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作;復(開)工后緊盯工程關鍵環節,強化施工現場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和不顧安全趕搶工期;要通過信息化、遠程視頻等方式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手段,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和疫情事件相互疊加,堅決不給疫情防控工作添亂,做到疫情防控與安全防范工作“兩手抓、兩不誤”。七是全面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各單位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指定專人每日上報疫情防控情況,實行疫情零報告制度。各項目黨政負責人應提前返崗,值守待命,靠前指揮,加強疫情和安全形勢研判,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積極主動做好相關工作。一旦發生應急事件,要第一時間處置,第一時間報告,對出現瞞報、誤報和遲報的要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