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出了問題第一時間誰來負責?新房交付使用后電梯的保修期是多長?發生電梯困人情況,應在多長時間內解決?……解決這些經常發生的難題,現在有了標準答案。昨獲悉,省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無錫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該《條例》將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電梯是與居民日常生活關系最為密切的設備之一,目前我市在用電梯的數量已達9萬臺,每年新增約8000臺,總量和增速均居全國大中城市前列。但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電梯的生產、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等情況發生很大變化,僅去年,我市電梯困人故障就發生4000多起,安全監管面臨新情況。目前電梯管理主要參照的《無錫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制定于2012年,已不太適應當前需求,迫切需要進行修訂。于是,聚焦明確各方安全責任、提升安全監管效能、保障市民乘梯安全等焦點問題,我市制訂了《條例》,盡可能解決電梯安全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這部頗具地方特色、包含多處創新的《條例》,首先抓住了電梯使用單位難以明確的痛點,厘清了各方責任。比如經常讓老百姓頭疼的“電梯發生故障究竟是物業管理、制造單位、維保單位哪一方來負責?”《條例》對新安裝電梯未移交業主的、委托物業服務人管理的以及使用單位無法確定的,根據實際情況作了細化分類并點明各自職責。居民關心的“一旦被困在電梯里,應該在多久內完成救援?”類似的應急救援問題,《條例》對電梯維護保養單位趕到現場的實施救援時間以及建立值班制度都做了明確規定。甚至像電梯廂體滲水這樣的“胎里毛病”,《條例》也探索性地提出了解決方法:將電梯的選型、井道建造納入監管范圍,并對電梯土建工程防滲漏保修期限做出明確的規定。
“像電梯廂體滲水往往并不是電梯本身的質量問題,是土建、安裝等前道環節出了問題。而一旦發生滲水事故,事后修補的效果并不理想。《條例》中對這類‘先天’問題的解決方式,其實是把監管關口前移了,從根本上降低電梯故障率。” 市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處人士介紹,電梯和一般特種設備不同,絕大部分屬于日常生活設備,實際使用群體分散多樣,所以管理較復雜。《條例》中的很多創新舉措和探索,宗旨就是盡可能落實各方管理責任,消除電梯在制造、安裝、使用、維護保養、監督管理等各環節的隱患。
讓信息更精準、治理更協同,《條例》中還特別強調了通過深化數字賦能,以“人防+機防”模式,來提升電梯本質安全。如全面提升電梯在運行、維保、監管的數字化管理,對電梯運行數據、維保數據、檢驗數據、應急處置情況進行大數據分析,為安全監管決策提供數據支持。
據悉,讓電梯監管更“智慧”,配合《條例》今后我市還會每年發布本市電梯安全狀況報告,反映電梯質量、維護保養質量狀況,對電梯問題進一步進行分級分類精準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