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市民政局獲悉,《無錫市養老機構條例修正案(草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擬報送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公布后施行。值得關注的是,草案明確扶持養老機構品牌化、連鎖化、智慧化發展,細化職能部門對養老機構的監管,將進一步推動我市養老行業快速發展,提高養老機構服務質量。
據了解,2015年我市率先在全國地級市層面出臺《無錫市養老機構條例》,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原《條例》中的一些規范要求已跟不上時代發展,而一些好的經驗、做法也需要通過立法進一步加以固化。為此,今年1月,我市啟動《無錫市養老機構條例》修改工作,下半年將正式發布。
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處負責人是煒云介紹,與此前相比,草案有幾個顯著的變化。在審批方面,簡化機構開設流程,設立養老機構不再需要申請許可,只需登記和備案,并明確登記后即可開展服務活動。在規劃方面,區級可以在市級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基礎上,結合實際編制本地區實施方案。在政策扶持方面,明確扶持發展品牌、連鎖、智慧養老機構并給予補貼或獎勵,持續促進養老機構規?;?、連鎖化發展,持續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在監管方面,明確和細化相關部門在養老機構管理中的職責,并按照上位法規定對相關法律責任進行調整,將對養老機構管理的重心轉移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