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昨天是我市對駕乘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佩戴頭盔進行處罰的首日。上午8時,在市區的各個路口,無錫交警部署400余名警力開始對電動自行車駕人員佩戴頭盔情況進行現場查處。
上午8時30分,記者來到三陽廣場執法點。開罰首日恰逢是周末,但早高峰時段來往騎乘電動自行車車主較多。從現場頭盔佩戴率來看,絕大多數車主都自覺佩戴了安全頭盔,但仍有少數車主沒有佩戴。“經過前期宣傳引導,目前市區的頭盔佩戴率明顯提升,佩戴率達到85%以上。”梁溪交警大隊一中隊指導員張立文說,現在絕大部分市民知曉佩戴頭盔的重要性,并已養成佩戴頭盔的出行習慣,但仍有市民對佩戴頭盔抱有抵觸情緒,理由也是五花八門,尤其是現在天氣炎熱,有些市民嫌戴頭盔太熱,只是攜帶頭盔但并未佩戴,被民警攔下教育后才肯佩戴。
“請出示身份證,你因駕駛電動自行車沒有佩戴安全頭盔,根據相關規定,給予20元罰款。”上午9時許,在人民路中山路口,一名20多歲的男子被民警攔下。“聽說騎電動車要戴頭盔,但還沒來得及買。”面對罰款,該男子表示接受,并承諾馬上就去商店購買。
無獨有偶,另一名男子被民警攔下后,立馬從電動自行車下方拿出頭盔佩戴起來。“出門有點急,想想幾分鐘路程,就偷懶不戴了,今后注意。”該男子急忙解釋道。對于此類情況,民警同樣給予20元的罰款。截至上午11時,該執法點共查處電動自行車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違法行為115起。
“從今天起,對未按規定佩戴頭盔進行處罰,將視情況分為兩種。”張立文說,首次駕駛或乘坐電動車的人員未按照規定佩戴頭盔的,給予罰款20元,第二次及以上未佩戴者,若再被查獲,將面臨50元的升級處罰。
如何認定違法行為是首次還是第二次以上?交警表示,目前民警使用的警務通系統可以自動識別駕乘人員的違法次數,為此,電動自行車主不要抱僥幸心理。截至當天下午4時,全市共查處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規定佩戴頭盔的違法行為5793起。
開罰首日,除了現場查處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處,還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據統計,共查處逆向行駛271起,走機動車道302起,闖紅燈64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