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獲悉,《無錫市不動產登記條例(修正案)》由市、省兩級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正式頒布,修正后的《無錫市不動產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已于2021年1月1日施行。
據悉,無錫是全省首個頒布不動產登記法規的地級市。新《條例》旨在進一步保障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體現了以人為本、登記便民的服務理念,并從優化不動產登記營商環境,使群眾辦事更加省時省力的角度出發,明確了核發的電子證照效力,調整了不動產登記的公告期限及受理時限,精簡辦證材料。
對于登記申請人而言,其領取的電子證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再也不用像過去一樣擔心證書遺失或毀損,在其辦理轉移或者變更等登記業務時也不用再一味地需要提供紙質證書。這一修改為群眾登記帶來了實實在在的便利。目前,我市已與多家銀行合作推行抵押證明電子證照化,辦事群眾不用再在辦理完抵押后將相關紙質不動產登記證明提供給銀行,而是由銀行直接線上查看生成的電子證照確認抵押登記的完成,真正做到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腿”。
不僅如此,為了簡化預告登記申請流程,協調相關部門將預告登記約定納入到買賣合同格式文本中,明確“出賣人將經其蓋章的不動產登記申請書交買受人的,視為雙方共同申請登記”,真正從服務對象需求出發,免去了開發企業到登記機構配合申請登記的壓力,提高了預告登記辦理速率,最大程度上方便了預購人,有力保障交易安全。此外,《條例》刪除了“共有不動產用途變更可由共有人中的一人或者多人申請登記”的規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權利人對私有財產享有的合法權利,減少不動產登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