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投訴之后要親自到運管處來做筆錄,現在可以通過網絡直接提交材料,快多了。”近日,市民張女士對運管部門簡化流程處理投訴較為滿意。此前她遭遇乘車時不合理收費,如今問題投訴已得到有效解決,司機退還了多收的錢,并被運管部門處罰記3分。
記者昨從市交通運輸管理處獲悉,今年以來,出租車管理科進一步梳理了行業投訴受理要素,簡化投訴事實的調查取證環節,將原有的投訴處理時效從10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投訴的乘客也不必親自到運管處,在網上就可辦理。對于一些時間緊、影響惡劣的投訴,相關部門還會視情況上門調查取證,并加大處罰力度。“以前很多人嫌麻煩就不投訴了,現在流程簡化后,我們乘客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張女士說。
新出臺的信用計分辦法也給出租車駕駛員敲響警鐘。“8月1日起施行的最新《江蘇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辦法》進一步約束了駕駛員和出租汽車企業的不文明行為”,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出租車管理科有關人員說,新規之下,出租車駕駛員私自攬客、拒載、議價、途中甩客等行為將視情節惡劣程度被記以3分、5分、10分,情節嚴重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最高會被記20分,被記20分或一年內累計達20分就會受到暫扣從業資格證、參加繼續教育的處罰。
據悉,1月20日,市運管處與全市21家出租汽車企業簽訂了《無錫市區巡游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障責任書》。市運管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出租車企業如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違規違法駕駛員處理不到位,主管部門將予以懲處,并記入企業信用考核檔案,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行業治理環境。
“對出租車的不文明行為,我們始終保持嚴打的高壓態勢。”市交通運輸管理處負責人說,將不斷加大對企業和駕駛員營運服務標準、制度的要求,做到標本兼治。1—8月,市運管處共接受投訴及建議咨詢案件342件,已辦結336件,投訴處理效率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