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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違規使用叉車等特種設備 最高可罰30萬元

    2020/5/7 22:32:22

    來源:互聯網

      叉車、電梯、鍋爐等特種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否則存在較大的安全風險隱患。市場監管部門近日查處了好幾起使用未經檢驗、超期未檢特種設備的案件,為安全生產敲響了警鐘。

      記者采訪獲悉,執法人員日前在查看一家企業的起重設備定期檢驗情況時,發現該企業員工正在操作一輛未懸掛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牌照的叉車,現場也無法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經調查,該企業于2018年購買了該叉車,企業負責人一直未對叉車申報注冊登記和檢驗。據《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使用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30000元以上300000元以下罰款。該公司負責人為自己的大意給企業造成損失而后悔不已。

      執法人員介紹,一旦違反規定使用特種設備,除了罰款,相關特種設備還將停運查封,必須經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無錫分院檢驗合格,全部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復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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